三大产业,或三次产业,其划分,世界各国不完全一致,但基本均划分为三大类:第一产业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。
第一产业主要指生产食材以及其它一些生物材料的产业,包括种植业、林业、畜牧业、水产养殖业等直接以自然物为生产对象的产业(泛指农业)。第二产业主要指加工制造产业(或指手工制作业),利用自然界和第一产业提供的基本材料进行加工处理。第三产业是指第一、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(现代服务业或商业),范围比较广泛,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业、通讯产业、商业、餐饮业、金融业、教育、公共服务等非物质生产部门。
—— 百度百科
一、为更好地反映我国三次产业的发展情况,满足国民经济核算、服务业统计及其他统计调查对三次产业划分的需求,根据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T 4754—2011),制定本规定。
二、三次产业的范围:
第一产业是指农、林、牧、渔业(不含农、林、牧、渔服务业)。
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(不含开采辅助活动),制造业(不含金属制品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),电力、热力、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,建筑业。
第三产业即服务业,是指除第一产业、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。第三产业包括:批发和零售业,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,住宿和餐饮业,信息传输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,金融业,房地产业,租赁和商务服务业,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,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,居民服务、修理和其他服务业,教育,卫生和社会工作,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,公共管理、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,国际组织,以及农、林、牧、渔业中的农、林、牧、渔服务业,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,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。
—— 国家统计局
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, 规定了全社会经济活动的分类与代码。1984 年 , 由国家统计局、原国家标准局、原国家计委、财政部联合制定的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》(GB 4754—84)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最初版本。1994 年、2002 年、2011 年和 2017 年,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历经四次修订,并更名为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。
—— 国家统计局现行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T 4754—2017)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由原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,并于 2017 年10 月1 日起实施。考虑到2018 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》在“国家机构”中增设了监察委员会,为满足标准的时效性,国家标准委于 2019 年 3 月发布并实施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 1 号修改单。